上星期五我收到台灣衛生局的檢舉。
一萬元的罰單,幾乎是台灣米蟲一個月的零用錢。
遠在他鄉,怎可能在故鄉惹事生非,原來是露天賣東西惹的禍。
現在全省衛生局的員工都會上網找案子罰款,好多拿獎金。
所以現在因為不熟悉網拍法條而被罰款的案件很多。
會被罰款,錯完全出在我,實在是我離開台灣有點久,都忘了台灣網拍有很多事項要注意。
最近拍賣做得好開心,並不是生意好,而是我太喜歡找東西PO上網的感覺。
因此太歡樂就天天PO了許多不該PO的東西。
我一向最愛用Shit happens 去安慰我正在倒楣的朋友。
但我的案例應該不能說Shit happens。
應該說是我吃了快樂丸,在路上看的一坨大便,我硬去在大便上的踩來踩去,明明身上沾了屎,還高興地大喊好好玩。
一萬元飛掉了,就因PO了一條塑身緊膚霜,心情怎會好的起來。
還好我有各方朋友安慰,讓我心情好很多。
朋友舉了一個太太在網上賣的50塊的OK繃,被罰三萬元的案例。
安慰阿Q用這種比較法最有效。
我心裡馬上不傷心還竊喜,”三萬塊捏~~我才一萬元,我真的好幸運喔!”
當然我也為這位女士感到抱歉及委屈。
我了解法條要去遵守,這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及責任。
但是網拍這些法條真的讓我很火大。
法規應該用來抓老虎不是打蒼蠅。
網拍假貨或是惡意欺騙一堆,有職業賣家跟業餘賣家。
如果檢舉單位了解這只是家庭主婦賺個加菜金,不可以預先警告嗎?
惡意欺騙或賣假貨才是更要檢舉告發的對象啊!
高雄衛生局還告知,各縣市的法條不一。
高雄市一旦被告發公文已經送出,只有罰款一途。
初犯通常罰款一萬元。
但其他縣市有的是可以提出抗爭,也有免罰的案例。
星期五我心情不好到晚餐吃不下。
馬可大爺看到大胃王竟然沒胃口,可見老婆大人心情之差。
五月的零用錢馬上加100歐,補貼我的損失。
其實我的零用錢很足夠,我最高的消費是朋友來訪請杯咖啡,最多請吃個飯。
這幾年我的社交圈已經濃到一、兩個朋友,再加上義大利都習慣各付各的。
所以交際花費變很少,加上我對名牌沒啥興趣,也很少買衣服,每月都可以存下大部分的零用錢。
但每月我要給台灣父母一點孝親金,回台灣也很討厭給陳馬可拿錢。
所以能花自己賺的錢對我而言是一件很棒的事。
我想這種”花自己錢”的喜悅樂趣,像我這種多年沒工作收伸手牌的朋友最了解。
重點是我很喜歡網拍。
我喜歡跟台灣朋友分享我在異鄉使用的產品,尤其特愛賣咖啡。
早上衛生局傳達很多資訊。
後來說了咖啡、糖果、巧克力都可以賣,但基本上商品上都要有中文進口貼紙說明,如果沒有就靠運氣了,有人檢舉還是照罰。
這種官方說法讓我氣炸了。
我不是生氣政府官員,我是氣這些法條。
我賣的都是舶來品,我也不是開公司的專業賣家,我只是一個業餘閒閒上網賣東西的家庭主婦。
雖然各拍賣網站賣這些沒有進口貼紙的水貨到處是。
我陳某人雖然有點叛逆,但是我向來守法,很討厭冒險鑽漏洞,更別說跟自己口袋過不去了。
整個事件讓我又失望又生氣,於是把露天全商品都下架了。
眼見這些日子的心血在短短不到十分鐘轉眼成空,眼淚還掉了好幾顆。
今一整天懶懶躺在床上思念我那些架上商品,把賣場清空讓我好氣餒。
晚上馬可回家知道我很沮喪。
告訴我除了網拍,我還是很多條路可以走的。
啊~我知道在哪裡跌倒在哪裡爬起。
希望有一天,我可以在露天拍賣。
每賣一張明信片,送一包咖啡。
可是一張明信片要300塊。
請問,這樣衛生局還可以檢舉我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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